媽媽花20多萬供女兒上學,女兒卻跟媽媽對簿公堂,爭外婆的拆遷款
浙江寧波,小紅的爸媽在她7歲就離婚,是媽媽花20多萬供她上學、學古箏、參加藝術培訓。媽媽和小紅寄居在外婆家,后來小紅戶口遷移爸爸名下,沒想到小紅跟媽媽對簿公堂,爭外婆的拆遷款,網友:白眼狼,是她爸爸教的。
近日,小紅和媽媽為外婆家的拆遷款對簿公堂了,此事,法院也給了公平的結果。這事還得從頭說起。
小紅(化名),今年才14歲,她7歲時,爸媽天天吵架,無法在一起生活,于是在她7歲那年爸媽離婚。
媽媽心疼女人,舍不得女兒,就把小紅的撫養權歸到自己的名下,帶著小紅回到了外婆家,就沒再婚。
后來,小紅的戶口也隨著媽媽遷進了外公、外婆的戶口簿里。
就這樣媽媽帶著小紅寄居在外婆家,但外婆家居住條件差,房子也不大,媽媽看在眼里。
媽媽為了給小紅更好的成長環境,她開始在外面租了房子,還買了車子,給女兒創造好的生活環境。
而且,在培養小紅的學習教育方面,也從來不吝嗇花錢,送小紅參加藝術培訓,僅學習古箏三年就花了28000元,只要是培養孩子的事,媽媽從不馬虎。
近來,外婆和外公的房產被征收了,媽媽和小紅的戶口都在這套房產下,所以他們4口之家,拿了250多萬的拆遷補償款。
而就在2019年,不知什么原因,小紅的爸爸又來協商要小紅的戶口遷移到他名下,小紅的媽媽,也沒有人知道她是為什么,又同意把小紅的戶口變更到爸爸的名下了。
小紅的戶口變更后,小紅的爸爸就認為:我是接收孩子戶口的一方,那么女兒小紅的那筆拆遷補償款,就應該也一起移交到我的名下,不應該讓小紅的媽媽拿著。
小紅的爸爸繼而直白地說:“拆遷補償是按人頭算的,小紅也按人頭分了拆遷補償款,小紅就應該得到這筆拆遷補償款。小紅的監護人現在是我,她媽媽就應該移交325882.75元給我!”
而小紅的媽媽說:“這么多年,小紅都是我一個人出錢、出力在養,在給錢她讀書,僅大項支出的憑證就有20多萬,以前還靠娘家的幫襯,為什么現在要把錢交給你?”
媽媽特別委屈,覺得是自己的父母房子拆遷,自己和女兒還是寄居在娘家的,以前外公外婆都出力照顧過女兒,也出錢幫助過女兒,到頭來還要來分走拆遷款。
而我為女兒都花了20多萬了,就是女兒有拆遷款,基本上和這些花銷抵消了!所以媽媽不交錢給小紅的爸爸。
于是,小紅的爸爸帶著小紅一起,去法院狀告了媽媽,變成了母女倆對簿公堂。
此事引起了熱議,有的網友說,這男的把賬目算得如此精細真是少見,他是真心想替女兒保管還是他自己另有目的?為什么撫養權變更?只要繼續撫養,這筆錢肯定還是女的保管,也不存在什么起訴。
也有網友說,這個母親太無奈,也太傷心,太失敗了,你把女兒的戶口,簽到你爹媽家,那不是害了你爹媽嗎?剝奪你爹媽的財產嗎?真是無語!女方吃了很大的虧,錢也沒了,母女親情也沒有了。這種孩子,不要了也罷。把錢退給拆遷公司,從此以后,大家路上見面,只當誰都不認識。
還有網友說,這種孩子也是白眼狼啊,跟著媽媽長大還來要這筆錢,媽媽辛苦培養你是為了你來這樣對她嗎?傻女兒沒良心,都是爸爸挑唆的,都是爸爸教的!畢竟女兒才14歲啊,還不懂事。
最后法院判決:小紅的拆遷款由扶養人保管。
法院經調查證實,小紅確實有拆遷款補償,是按人頭算的。小紅的拆遷補償款是:306600元。
至于媽媽提出拆遷款抵扣小紅的撫養開銷問題,法院認為,買車等并不是記在小紅名下;而租房、報學習班等也是作為母親應盡的撫育義務,不應該由小紅承擔,自然也不能從她的拆遷補償款份額來出。
所以,法院判決,媽媽要移交小紅所得的拆遷款306600元,給現在撫養小紅的爸爸保管。
但媽媽同樣可以監護小紅的錢財,根據《民典法》第35條規定,監護人除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所以,小紅的爸爸如果亂處理小紅的財產,監護人小紅的媽媽就能通過法律進行維護女兒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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