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吃自助餐回本偷偷打包價值400元食材回家,兩女子被行拘
??近日,在浙江金華,兩名女子為了在自助餐廳吃回本,除在餐廳就餐外,還偷偷將餐廳內的食材,牛蛙、毛肚、鴨腸等打包帶回家,總價值約400元。
該自助餐廳老板發現后立即報警。民警經過調查很快鎖定了兩名嫌疑人。據了解,兩人因覺得自助餐廳定價有點高,自己吃不回本,就想再拿點菜回家燙著吃。
目前,兩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有評論戲謔稱之:兩個狠人吃自助,原本打算給老板“上一課”的,誰知被老板狠狠上了一課。
網友對此也是議論紛紛——“生動解釋了貪小便宜吃大虧”“為了免費吃牢飯也是夠拼了”“活久見!吃個自助把人吃進去了”“太沒品了,咎由自取”……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吃自助偷拿點食材被拘留,處罰有點嚴。
涉事餐廳工作人員受訪時表示,自助餐廳嚴禁浪費,有些客人吃不完,會將小飲料、小甜品帶走,這些他們都是可以接受的,但這兩人行為太惡劣了,幾乎是“進貨”一樣將食材打包。他稱,自家餐廳里的都是新鮮食材,利潤并不高,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不要貪小便宜。
從法律層面,《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霄分析,該兩名女子將餐廳內牛蛙、毛肚、鴨腸等食材偷偷打包帶回家的行為屬于盜竊。鑒于該兩名女子偷偷打包回家的牛蛙、毛肚、鴨腸等食材總價比較低約4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條規定,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的,根據情節不同將可能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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