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食品系列:各地輕微違法免責清單匯總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信息服務事業部標法中心撰寫,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謝謝合作。
為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電商環境,解決底層監管熱點難點等問題,繼2019年3月13日上海市首次發布輕微違法免罰清單以來,多地出臺了相關政策,食品伙伴網就目前為止各地已發布的輕微違法免責清單進行了拆解與匯總。希望可以直觀地助力企業掌握新政策。目前,上海、湖北、江蘇、重慶、山東發布的免責清單明確了食品安全相關內容,浙江發布了告知承諾制違法行為清單,北京發布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于2020年6月20日截至。部分市級監管部門也發布了相關政策,這里不做介紹,對于省級政策進行一一介紹。
上海市發布了全國首份多領域輕微違法免罰清單,免罰清單涉及市場監管部門的共28條,包括廣告、消保、合同、認證、計量、餐飲等多個監管領域,很多領域的輕微違法違規行為都已納入清單。
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下列輕微違法行為,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的標識缺少對相關法規及標準的符合性聲明,或者聲明內容不完整的;
2、違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規定培訓本單位相關從業人員。首次被發現,且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違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規定執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衛生規范制度,首次被發現,且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4、違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食品生產經營者從業人員未保持著裝清潔,首次被發現,且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違反《上海市集體用餐配送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集體用餐單位向無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的生產經營單位訂購膳食,首次被發現,且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對于首次違反“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違法行為”的,予以免罰處理。
江蘇省對于下列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輕微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免予行政處罰:
1、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
2、違反《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或者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同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報告,或者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食品生產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的;
3、違反《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或者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食品經營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報告,或者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的。
重慶市對于下列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的,免予行政處罰:
1、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
2、違反《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在生產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的;
3、違反《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或者第四十條第一款,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同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報告,或者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食品生產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的;
4、違反《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的;
5、違反《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或者第三十六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報告,或者食品經營者終止食品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的;
6、違反《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三款,食品小作坊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7、違反《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攤販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手續的;
8、違反《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未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登記證、備案卡的。
《重慶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罰清單》解讀
“輕微”違法行為的界定,應由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結合執法實際,依據《行政處罰法》以及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規定,綜合考量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危害程度后進行確定。
《清單》不是應當免于處罰情形的全部歸納,不意味著《清單》之外的違法行為不能“免罰”。本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應當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和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規定,綜合考慮案件各方面因素,應當不予處罰的,不得給予處罰。
趁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或者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之機實施的違法行為,不適用《清單》的規定。例如,疫情期間實施的與危害防疫抗疫的相關違法行為,依照相關規定應當從重處罰,不適用《清單》免予處罰的規定。
告知承諾制是指對輕微違法行為實施告知承諾制予以免罰的制度。適用告知承諾制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違法違規行為情節輕微,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2、具備整改條件的;3、屬于首次違法,且當事人沒有主觀故意;4、屬于《適用告知承諾制違法行為清單》所列情形。
浙江省對于食品方面輕微違法實施告知承諾制的包含了網絡食品、“三小”食品等,這里按照違反的法規進行分別介紹。
一、《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
對于違反《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第十條,發布保健食品廣告未載明審查批準文號,但已通過審查的,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
二、《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1、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履行相應備案義務的;
2、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具備數據備份、故障恢復等技術條件,不能保障網絡食品交易數據和資料的可靠性與安全性的;
3、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開以上制度的;
4、平臺提供者未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檔案、記錄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相關信息的;
5、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按要求記錄、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
6、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設置專門的網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者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平臺上的食品安全經營行為及信息進行檢查的;
7、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要求進行信息公示的。
三、《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1、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的;
2、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報告、辦理注銷手續的;
3、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在生產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的;
4、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申請變更、報告、辦理注銷手續的。
四、《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
1、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未在生產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張掛登記證的;
2、食品攤販未在生產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張掛登記卡的;
3、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未在生產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張掛從業人員有效的健康證。
五、《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
對于違反《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市場舉辦者未提供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服務的,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對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
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伙伴網概括了三部分。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對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能夠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機關責令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對于違反《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下列行為的,能夠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機關責令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1、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在生產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許可證;
2、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同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報告;
3、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食品生產許可被撤回、撤銷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
4、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5、食品經營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報告。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對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銷售不合格畜產品”的,首次被發現、停止銷售并主動召回銷售的產品,對問題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未造成危害后果、無主觀故意性,能夠落實投入品進貨查驗責任、證明問題來源的不予行政處罰。
該清單中從輕處罰的情況未涉及食品相關內容,另外,山東省還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部分行為進行了不予行政處罰規定。相關企業可以關注一下。
場監督管理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征求意見的公告
該意見稿主要對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標簽相關條款、《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證件公示及變更等相關條款以及違反《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中證件、材料、人員要求等相關條款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企業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免責僅限于首次違法行為,企業對于其中相關的法律法規仍需嚴格執行,做好相應的合規管理。電子商務法、廣告法、計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多地都有涉及,食品企業也應該予以關注,這里不做介紹。
從以上已發布的免責清單可以看出,涉及食品安全的免責主要是標簽瑕疵、生產許可證件及程序等方面的內容。實際行政處罰中有的已經實施,但是免責單的發布可以讓執法人員有法可依,同時企業也有了“定心丸”。對于尚未發布相關政策的地區,食品伙伴網將持續關注新動態。
編輯:食安伴
?食品伙伴網注冊部為企業提供特殊食品注冊、新品種申報的咨詢、代理等全方位服務。特殊食品注冊主要包括: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新品種申報主要包括:新食品原料申報,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與擴項申報和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申報。
詳情請關注http://info.foodmate.net大家可以加小編微信好友:15589605848/foodmateinfo,進食品安全交流群,與行業好友共同探討食品安全知識。
咨詢電話:0535-2129301
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9937817614
華鼎冷鏈是一家專注于為餐飲連鎖品牌、工廠商貿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冷鏈物流服務企業,已經打造成集冷鏈倉儲、冷鏈零擔、冷鏈到店、信息化服務、金融為一體的全國化食品凍品餐飲火鍋食材供應鏈冷鏈物流服務平臺。
標簽:
下一篇:餐飲菜單價格如何排序才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