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商品交易所發布通知,對蘋果期貨交割質量標準、合約交割月份、倉庫交割和車板交割的要求及流程、交割單位和交割延誤滯納金等方面進行了修訂,以便進一步貼近現貨市場需求,更好地服務蘋果產業。其中取消7月合約一項自蘋果期貨2007合約摘牌后實施,其他合約規則制度自蘋果期貨2110合約起實施。
業內人士表示,本次修訂將基準交割品的質量容許度從10%調整為20%,明確未發生褐變的水心病蘋果不計入不合格果,增加4月合約等措施,符合陜西、甘肅等蘋果主產省份的產業現狀,便于西部地區的企業利用蘋果期貨管理風險。另一方面,交割標準修訂后,蘋果期貨的交割品更加貼近下游商超的貨源要求,企業參與更加便利。
此外,修訂后的車板交割流程較原有流程縮短5天左右,可以更好地體現蘋果作為生鮮品快購快銷的特點。同時,交割延誤滯納金由5元/噸/天調整為120元/噸/天,也將有效規避某一方惡意拖延交貨或收貨造成貨物質量或價值變化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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