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域冷鏈產品將進集中監管倉接受監管
中新網鄭州1月15日電 (劉鵬)15日,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發布2021年1號通告稱,自1月20日零時起,凡鄭州市域進口冷藏冷凍肉品和水產品須進集中監管倉接受監管。
通告稱,鄭州市在惠濟區、中牟縣各設立一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以下簡稱:集中監管倉),凡進入鄭州市域的進口冷藏冷凍肉品和水產品,在儲存、加工、銷售前必須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集中檢測、集中消殺、集中存儲、集中賦碼。
通告稱,進口冷藏冷凍肉品和水產品生產經營者,按照“就近、便捷”原則,自行選擇貨物擬進入的集中監管倉,提前24小時通過“鄭冷鏈”或“豫冷鏈”追溯系統進行報備。運輸途中嚴禁與其他非進口物品混裝混放。
通告稱,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冷藏冷凍肉品和水產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病毒消殺和核酸抽樣檢測,取得預防性消毒證明、核酸檢測證明、《鄭州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并賦追溯系統食品安全追溯碼后方能出倉。
通告稱,食品生產經營者面向消費者銷售進口冷藏冷凍肉品和水產品時,應嚴格執行“專庫存放”“專柜銷售”制度,需要開箱的,堅持“誰開箱、誰消毒”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下一次包裝進行規范消毒并關聯賦碼。在產品外包裝或貨柜醒目位置加貼追溯系統食品安全追溯碼。消費者購買進口冷藏冷凍肉品和水產品時應核對產品信息與食品安全追溯碼信息是否一致。凡使用現金支付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進行實名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購買者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貨物名稱、種類、批次、數量等。
通告稱,自2021年1月20日零時起,未經鄭州市集中監管倉集中檢測、集中消殺、集中賦碼的進口冷藏冷凍肉品和水產品,一律不得儲存、加工、銷售。對違反上述通告規定,未提前24小時報備、不配合集中監管、不進入集中監管倉檢測消毒、不賦追溯系統食品安全追溯碼、不索證索票、不亮碼銷售、不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生產經營企業,一律停業整頓;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予以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完)
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9937817614
華鼎冷鏈是一家專注于為餐飲連鎖品牌、工廠商貿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冷鏈物流服務企業,已經打造成集冷鏈倉儲、冷鏈零擔、冷鏈到店、信息化服務、金融為一體的全國化食品凍品餐飲火鍋食材供應鏈冷鏈物流服務平臺。
標簽:
下一篇:冷鏈產品如何從海關到餐桌?